各部门: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推进教学督导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60号),经分院研究决定,成立分院教学督导组,聘任季静同志为分院教学督导组组长,聘任田野、武光太2位同志为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梁柏台法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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