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学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晨读和宣誓活动。在12月3日组织学生阅读宪法并进行宪法宣誓,传播宪法知识,树立宪法观念,学习宪法精神。
(二)广泛参与“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组织在校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或 “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
(三)开展法治知识竞赛与演讲比赛,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四史教育等内容。
(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联合玉兰社区、下方桥社区、梅陇社区、大渡社区、新双梅社区、越西社区、红建社区、镜水社区、后梅社区等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遍增强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素质,创造人人尊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营造氛围。各班级、学生组织积极调动师生参互法治宣传周教育活动,营造“法在身边”良好氛围。
(二)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学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加强宣传报道。活动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梁柏台法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