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绍学院元培〔2023〕13号)文件精神,分院根据成绩、获奖等情况进行排序,共评选出市优秀毕业生8人。此次绍兴市优秀毕业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已获得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称号同学不兼评。现将此次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联系黄老师,3号教学楼109室。
梁柏台法学院
2023年3月10日
附件:2023届市优秀毕业生名单
郑孩、毛嘉仪、周文佳、杨海妹、蒋依莎、杨英、李然、黄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