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2024学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开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目标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的开设重在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引导青年学生树牢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根植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教学实施
(一)课程性质:公共选修课
(二)课程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
(三)授课对象:面向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四)使用教材:《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由国家民委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民族出版社联合出版)
(五)开课学期:2024学年第二学期
(六)授课形式:线下授课
(七)组织实施:
1.教务处负责牵头,按照学校公共选修课管理相关规定,开展课程设置、学生选课、班级组建和教材征订等工作。
2.马克思主义分院负责制订课程教学大纲,任课教师选拔,课程的教学组织及日常管理,开展集体备课会,确定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点和规范教学要求。
3.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组织、学习任务落实、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课后答疑、课程考核、成绩登记、系统录入和档案收集等教学管理工作。
四、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管理。
要充分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开设的重要意义。教务处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开设作为需要开设的首要公共选修课程,加强对课程开设和后续建设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分院要加强对课程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和对任课教师的教学管理,对任课教师进行专门性培训辅导。
(二)强化条件保障。
教务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教学经费、教学设施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教研支撑。
马克思主义分院要组织研制教学课件、开发教学教案、教学案例等优质课程资源;要鼓励任课教师加强教学与理论研究,深入挖掘绍兴本土中华民族共同体相关教学资源,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努力做到课堂教学与实践体验相结合,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做到讲深讲透讲活“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