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下简称“四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中宣部、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四史”课程教学质量,不断增进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四史”课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实推进思政课建设改革创新,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目标
“四史”课程的开设重在增强学生的使命担当,重点引导学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了解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认识世情、国情、党情,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识大局、尊法治、修美德,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教学方案
(一)课程性质:选择性公共必修课
学生应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任选一门,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学分。
(二)课程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
(三)授课对象:除专升本外,未选修过“四史”课程的学生
(四)授课方式:2024年秋季学期继续以线上教学形式进行,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以线下课堂教学为主,线上教学为辅的方式开展教学。
(五)时间安排:未选修过“四史”课程的2023级、2022级和2021级学生在2024年秋季学期选择线上课程开展学习,确有困难无法在2024年秋季学期参加线上课程学习的,可以在2025年春季学期选择参加以线下课堂教学为主,线上教学为辅的课程教学。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将根据学院招生情况确定1/2的大一学生在大一下学期选择一门课程开展学习,剩余1/2的大一学生在大二上学期选择一门课程开展学习。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四史”课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课程开设的指导与支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由教务处负责牵头,开展课程设置、学生选课等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分院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及日常管理,开展集体备课会,确定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点、研制教学课件和规范教学要求等。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组织、学习任务落实、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课后答疑、成绩登记、系统录入和档案收集等教学管理工作。
2.加强条件保障。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四史”课程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教学经费、教学设施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四史”课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马克思主义分院负责对授课教师进行专门性培训辅导,组织开展课程建设与研究。